凡具有我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津贴标准为: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不满11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110周岁以上(含11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持有北海市户籍且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银行卡(存折或社保卡)
(1)如委托他人申请,需填写《高龄津贴申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2)无居民身份证,户籍、姓名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相关证明。
关注“慧康养”微信公众号,进入“高龄津贴小程序”或扫描“慧康养”小程序二维码进入;(以下步骤按“慧康养”小程序为例)
点击“慧康养”主页的“高龄津贴”按钮,如下图:
进入“高龄津贴”申请界面,如下图,并根据界面提示选择户籍地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选择办理方式,“替他人申请”或“本人申请”,根据提示逐步输入信息,即可完成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存折或社保卡)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若委托他人申请,需填写《高龄津贴申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无民事行为能力高龄老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理申请。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接到个人申请后,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资料不齐全或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和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市内需跨县(区)调查核实的,可以顺延7个工作日;需赴外地调查核实的,可以顺延30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批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县(区)民政部门备案,作为发放高龄津贴的依据。
网上办理:通过线上办理原渠道“我的>办事”查询办理进度。
领取高龄津贴需要定期进行生存认证,生存认证周期:3个月/次,可采用线上(网络)线下认证两种方式认证。
1、线上认证流程(老人或家属自行完成认证)
(1)微信扫码或者搜索“慧康养”进入慧康养小程序主页;
(2)点击“生存认证”按系统提示进行生存认证。
注意:如果人脸识别失败可在失败界面点击“×”按钮,直接录制老人的视频和当前照片代替。
2、线下认证流程(工作人员协助认证)
对于无法通过刷脸认证的老年人,需要线下完成核验,提交照片给社区工作人员,辅助完成认证;
线下认证等同于使用小程序生存认证,不影响津贴发放。
0779-2027202
0779-7193616
0779-3030727
0779-3233137
0779-8606057
涠洲岛旅游区民生保障局
0779-6010117
对已经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的老年人,不得取消或降低其本人应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福利制度待遇。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此类申请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必须是属于本人名下,其他资料皆视为无效证件。
当老人去世或失联时,要及时报告村委(社区)停发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