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属地监管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管理权限下放至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下放管理权限范围
自2026年6月1日起,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业务,正式下放至项目所在地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下放事项主要包括:
(一)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包括账户开立备案、撤销审核等;
(二)工资保证金管理:包括存储比例核定、保函(保险)备案登记、动态监管、解除监管、应急支付及信用档案建立等。
二、明确业务办理主体
海城区、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辖区上述业务的主管部门。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前往项目所在城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业务。
三、做好新旧政策衔接
(一)2026年6月1日前,已由市本级受理或办结的专用账户及保证金管理事项,仍由市本级继续管理,原则上不划转。
(二)自2026年6月1日起,新申请办理的业务及后续管理事宜,统一由项目属地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须将相关信息实时、准确录入“广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省级监控预警平台”。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项目所在地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海城区人社局0779-2093902;银海区人社局 0779-3228439。
特此公告。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市扫黑办:0779-3200136
市公安局:0779-2092489
市纪委监委:12388 0779-307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