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好消息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恢复开具水费相关票据的公告
北海知道 🕒 2026/6/3 13:52:33 👁️ 4

尊敬的用水户:

按照北海市税务局转来的《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要求,我公司需对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票据进行调整。目前,相关业务系统已完成升级维护,即日起恢复数电票开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开具规则调整

我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项目,原在发票税率栏标注“免税”标识,现按照税务新规统一调整为:污水处理费项目移至发票备注栏显示,备注内容包含“污水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非居民)”及对应项目数量、单价、合计金额。以上调整内容请注意核对。

二、2026年1月至2月已开具发票处理要求

2026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我公司已开具的项目栏含“污水处理费(免税)”的普通发票,将统一红冲(作废)并重新开具。

请涉及上述情况的用水户,务必于2026年3月6日—3月15日期间按原渠道办理新发票开具手续。逾期未办理可能影响您单位账务处理的合规性,请予以重视并及时办理。

三、后续说明

如后期国家税收政策及发票开具规则再次调整,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如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可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779-3150000。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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